关于调整省内外籍(归国)海口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
根据疫情情况,在原省外籍(归国)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,市指挥部从即日起调整部分人员管理措施。调整后的管理措施如下:
1.对于来(回)海口高风险或有高风险控制区(运城、甘肃、新疆、内蒙古、西藏、宁夏等)居住史的人员。,山西省)7天内,在海口机场、码头等口岸实施落地检查,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卫生管理措施,其中每隔1、2、3、5、7天进行核酸检测。管理期从离开重点疫区之日起算,不足7天的补齐补齐。
2.对于在广东大同、广州、深圳、广东沈阳、辽宁、云南德宏、西双版纳、四川南充、四川泸州、陕西xi安、湖北武汉、湖北仙桃、河南郑州、重庆、山西太原等地生活过的人7天内到达海口关口落地检查,检测结果为阴性,方可放行。到达海口后,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、社区(村委会)或入住酒店报到,进行3天严格的家庭(酒店)健康监测,期间进行3天3次检查(不含落地检查)。
三。上述疫区名单根据疫情动态调整。
海口新型冠状病毒
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2022年十月十五日
来源: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
编辑:郑春香
审计:陈欢
监制:余佳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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